爆火后合作破裂,曾创造神话的“江小白”,如今商标归属成谜
2019-11-02
提到江小白,想必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款以年轻人为主打的白酒。2012年的时候,陶石泉开创了江小白,并与重庆江津酒厂合作,酿造生产了一种自然发酵并蒸馏的高粱酒。
江小白曾靠着独特的包装和新颖的文案风靡全国,在80和90的一代人里闯出一席之地。
也正是因为这种与众不同的销售方式,江小白很快在市场上火爆起来,仅用6年时间江小白就创造了5个亿的销售佳绩,让国内很多白酒品牌很是羡慕。
不过“人红是非多”,自从江小白走红市场后,江小白的商标归属问题开始爆发。
2019年3月3日,江小白与重庆江津酒厂的一纸判决书引起了轩然大波,江小白公司持有的33类“江小白”商标被宣告无效。
日前,“江小白”系列案件的“江记小白”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。
其实这是继此前“江小白”、“江大白”、“小白江”之后,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江津酒厂之间的第4起商标权属争议。
对于“江小白”商标无效的传闻,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迅速做出回应:“自2011年起,江小白公司在中国已注册百余件“江小白”商标,依法可继续使用,所有江小白产品均正常销售,暂时无效商标仅为公司名下注册的第10325554号商标”。
8年前,陶石泉与重庆江津酒厂达成合作意向,开发一款定位于年轻消费群体的白酒产品。
一年后,陶石泉代表的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(简称:新蓝图公司)和江重庆津酒厂的关联企业——江津糖酒公司,签订了一份《定制产品销售合同》。
合同约定,由甲方(江津糖酒公司)对乙方(新蓝图公司)定制产品采取独家专销;乙方(新蓝图公司)负责产品概念的创意、产品的包装设计、广告宣传的策划和实施等,甲方(江津糖酒公司)给予全力配合。
这个合同的签订也为日后双方的商标纷争埋下了伏笔。
在签订这份合同之前,陶石泉的新蓝图公司通过成都格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,获得了“江小白”系列商标,后来这些商标又被转让至重庆江小白公司名下。
签订协议后,“江小白”品牌白酒经由新蓝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石泉包装策划。
2012年,江小白品牌正式推向市场,销售额从2013年的0.5亿元,四年内翻8倍达到4亿元销售额,不过随着“江小白”的爆火,双方的合作很快出现分裂。
2013年江津酒厂与新蓝图公司经协商终止合作,而江津酒厂也对新蓝图公司及江小白公司申请的“江小白”系列商标不断提起商标异议、异议复审及无效宣告申请。
于2016年被核定注册的第10325554号“江小白”商标,曾经在过了商标初审公告后,被江津酒厂提出异议及异议复审,经过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后,异议复审理由不成立。
除了第10325554号“江小白”商标被江津酒厂提出过异议之外,还有此次涉案的第12065938号“江记小白”商标也被江津酒厂提出过异议,但是此件商标后来被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后核定注册成功。
因为在对“江小白”系列商标提出异议无果,2016年5月,江津酒厂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。主张其对“江小白”商标拥有在先权利,新蓝图公司作为其经销商申请注册的“江小白”、“江大白”、“小白江”等商标应被宣告无效。
由于江小白公司地址变更,其没有收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寄送的答辩通知,于是没有参加评审程序。
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江津酒厂提供的,陶石泉曾与江津酒厂在关于“江小白”品牌设计稿的邮件往来,以及江津酒厂的“新蓝图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”的说法,而判定“江小白”“江大白”“小白江”等商标无效。
并且在后期的行政诉讼中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意见保持了一致。
认定新蓝图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,双方签订的《定制产品销售合同》并未约定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归属,且江津酒厂提供的销售合同以及产品出货单、货物运输协议等证据表明,江津酒厂已经实际在先使用“江小白”品牌。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所裁定,“江小白”第10325554号商标最终被判决无效。
关于“江小白”商标案的分析其实关于此次商标争议案,核心的正义点是:双方之间究竟属于经销商关系还是定牌加工关系。
江小白公司认为:“江小白”系列商标由陶石泉等人在先创意设计,由新蓝图公司及江小白公司先后投入1.6亿元对“江小白”品牌白酒进行宣传推广,并采取独特新颖的营销策略进行市场开发,使“江小白”拥有了品牌效应和知名度。
江津酒厂认为:根据双方签订的额《定制产品销售合同》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内容,可得知两者存在代理关系,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“江小白”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。且江津酒厂提供相关证据均可表明江津酒厂拥有在先使用权利。
据了解江小白公司针对“江小白”、“江大白”、“小白江”等3起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案均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,酷小二后期将会持续关注。
不过对于“江小白”商标纠纷一案,许多人都觉得是陶石泉一方在理。
有些酒界大佬也认为是陶石泉将“江小白”品牌打造出来的,和江津酒厂并无关系,江津酒厂争夺此系列商标是为了“江小白”商标背后的品牌价值。
不过即使第33类代表酒类商品的商标权失效,江小白公司拥有注册号,也可以以公司名义宣传使用,而江津酒厂也不会因此获得此商标的商标使用权。
这一期“江小白商标争议案“就讲到这里,酷小二会不定期更新更多商标方面的知识。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采集自网上,侵权请联系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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